中外交流

● 聘请外国教师和工作人员,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教学等活动

  1897年11月,何嗣焜校长根据盛宣怀的旨意,聘请美国人福开森担任南洋公学监院(相当于常务副校长或教务长)和洋总教习,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学教育事务,负责考核洋教习、会商华课总教习办理公学各项事宜,其薪水(每月350两白银)远远高于何嗣焜(每月100两),聘期四年。在聘用福开森时,双方签订合同,合同详细规定了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。该合同为近代中外学术文化交流的重要见证。
  1898、1907年,本校先后聘请日本人稻村新六、美国人渣路士·波打为教师或翻译的合同文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