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学章程

● 《商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章程》

  该章程1906年春制订,共7章129则。规定了有关设学总义、学科程度、学堂考试、赏罚、经费等7个方面的内容。当时商业一门分为“本科”和预科,“本科”学制三年,分商业、航海、轮机、电机四科;而预科则分高等预科和中学预科。无论是专科或预科,均按此章办理。